我国商业银行与房地产行业的关系同样越来越密切。1998年,我国住房抵押贷款只有400亿元。到2007年底,住房抵押贷款余额增加到3万多亿元,还有2万多亿的房地产开发贷款和土地开发贷款,与房地产直接相关的银行资产就有5万多亿,还有无数小公司的贷款是以不动产作为抵押物的。因此,我国房地产行业的兴衰成败直接影响到金融业,房地产行业的波动风险会直接演变为金融风险。因此,我国银行业对于住房金融的风险一定要有足够的重视。
警惕金融过度发展的风险
从金融发展的规律看,新的金融产品和市场的产生一般缘于分散或规避风险的需要,但金融的过度发展可能会增加金融的系统风险,尤其是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
道理也并不复杂,因为金融的任何环节都以信用作为前提,而信用在利益面前是脆弱的,尤其在暴利面前。因此,当市场出现暴利机会时,维持市场正常运转的每个环节的信用都会被动摇。在现代金融市场中,金融产品创新层出不穷,但信息的不对称为信用的丧失披了一层美丽的外衣。例如,在次贷产品打包出售过程中,有一个环节是信用评级,评级公司给出评级是以市场对评级公司的信用为基础的,但出于巨大的商业利益的考虑,评级公司放松了对这些产品风险的估计。这只是众多环节中的一个,每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信用丧失,系统风险必然日积月累。
从总体上看,我国的金融发展滞后,但同样也要注意金融过度发展的问题。比如,在目前国内金融发展过程中不少人不顾国情地求“新”求“洋”,而这其中多少都有为自己的小集团和小圈子争利益的因素在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