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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土地流转深度调查:城市扩建要农民买单?

2008/10/21/17:28 来源:搜狐房产

    围绕着补偿标准过低问题,9户农民踏上了艰难的上访路。当他们从省里信访办回来时,却发现自己的养殖场和住所已经被几十个社会青年打砸一空......

    安庆大湖风景区拆迁案始末

    10月13日,安徽安庆市宜秀区大桥办事处圣埠村村民杨小梅抱着3个月大的孩子,站在自家被强拆的养鸡场废墟前,欲哭无泪。

    3个月前,当她在家生孩子时,养鸡场还好好的,回来时竟然成了废墟。丈夫向她回忆说,7月份的一天,就在她还没有生孩子的时候,突然大桥办事处拆迁办和几十个不明身份的人开着挖土机就进了他们家养殖场,这几十个人多数袒胸露怀,身上纹着龙、凤等图案,气势汹汹,上来二话不说就推掉了临湖的杨瑞明家养殖场房子,价值10多万元的的设备、鸡笼、房屋、电线等顷刻间化为废墟。

    村民们看到大桥办事处主任查吉根,圣埠村杨六林、陈显发、杨五进、杨五一等区、办事处领导都在强拆队伍的后面,立刻明白了原因,但是面对几十个不明身份的社会青年,村民不敢上前。81岁的老太太陈启琴,还有村民刘晓艺、杨瑞毛等被打伤,陈启琴坐在自家养鸡场院内坚持不走,立刻被4个社会青年架出去,重重地摔在几十米开外的空地上。。。。。。。当时就有村民打110报警,电话那头告知,“他们都是政府的工作人员。”村民们回忆着现场的情景,反复看着拆迁现场的录像,至今也搞不明白区、办事处何时增加了这样一群身上绣龙绣凤、工作时袒胸露怀的工作人员。

    在几户村民上访期间,大桥办事处又带领这些人分别于7月1日、7月10日、7月19日对养殖场进行强拆。这几户养殖户没有得到一分钱的补偿,四处上访未果,就坚守在各家的废墟上拒绝办事处来清理现场。

    10月13日,当记者来到现场的时候,大部分养殖场的建筑垃圾还堆在那里。记者在村民提供的部分照片和一张光盘里看到,当天确实发生了强拆行为,情景如文章开头所描述一般,残垣断壁下散落着鸡笼等设备,废墟里死鸡成堆……

    强拆命运

    对于当天的拆迁情况,安庆市宜秀区主管副区长赵勇却有另外一番解释,他对记者说,宜秀区大湖风景区拆迁工作属于安庆市“双百”工程的一部分,在2007年7月就已启动,按规定应该在2007年8月左右完成,因为拆迁难度大,一直到2008年7月才完成拆迁。

    赵勇等安庆市官员请记者理解政府拆迁工作的难度。查吉根主任告诉记者,当天并没有强制拆迁的行为,大湖风景区涉及拆迁一共29户,20户都已经接受了政府条件得到安置,这9户村民属于“钉子户”。

    关于这个问题,记者向至今还在上访的五户村民求证的时候,他们告诉记者,起初大家都不同意政府的补偿标准,大桥办事处和圣埠村领导软硬兼施,一方面承诺发包部分工程给同意拆迁的村民,很多户就这样同意了;另一方面,对坚持上访的9户村民,先强拆了养鸡场,然后在现场指着裸露着纹身的拆迁人员告知村民;“他们是我们政府的工作人员,他们不会客气的!”就这样,7月25日还联名上访的9户村民,又有4户妥协了。

    在这里需要对安庆市“双百”工程做一介绍,该工程是安庆市新一届领导班子上任后,在2007年初提出的城市大扩建工程,即将城市人口扩大到100万;将城市面积扩大到100平方公里。

    为此,安庆市将菱湖周围上千亩地全部规划为风景区,将此区域内的土地全部征用。在此之前,菱湖周围散布着几十户村民养殖场。

    杨小梅介绍,圣埠村在划到城市区域之前曾是一片农村,这里农民原来以种地为生,后改为种菜(户口本上为菜农)。2003年前后,这里村民发现养鸡能够赚钱,于是都将菜地转为了养鸡场。

    记者采访9户上访村民时发现,他们手中全部有工商、税务和农业部门颁发的合法手续,但是部分手续今年已到期。村民给出的说法是,2007年市里将菱湖地区规划为大湖风景区后,当地农业部门和动物防疫部门就停止了对他们营业执照的审核,因此他们手里的执照都处于过期状态。

    但是这些村民养殖场内一切工作都在运转。每户都养了2000多只鸡,而且每只都在一市斤左右。 

    从村民提供的现场录像里记者看到,大量养鸡场没有来得及转运的鸡都被挖机强行拆倒的房屋砸死,死鸡尸横遍野,惨状目不忍睹。 

    大桥办事处主任查吉根10月13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被强行拆迁的养鸡场都属于非法建筑。 

    记者翻查了《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关于强制拆迁的表述,其中说道,即使符合强制拆迁条件的房屋,在进行强制拆迁之前,有关部门要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对屋内财产和房屋价值做出评估和见证,在此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强拆。  

    记者了解到,大桥办事处并未做这系列工作。  

    另外,记者获得的一份发给几户圣埠村养鸡专业户的通知中表示,要求杨小梅等养殖专业户必须于2008年7月18日之前搬迁完毕,逾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养殖户自行负担。记者发现,这份通知发出日期是2008年7月16日,盖章单位是安庆市宜秀区“双百”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从7月16日到7月18日,公示时间只有2天,这个公示过程是否合法,也让杨小梅等养殖专业户产生了怀疑。

    按照村民们反映的情况,大湖风景区强制拆迁中,大桥办事处拆迁办和几十名社会青年共用挖掘机挖掉五户养殖户的养殖用房99间,建筑面积3139平方米,按照现在养鸡用房建设造价650元/平方米的成本计算,村民经济损失达204万元。

    补偿标准之争  

    杨小梅表示,其实她并不是不愿意配合政府“双百”工程搬迁,只是区里补偿标准不公,才使他们一直坚持上访,没有接受政府拆迁条件的。

    安庆市于2007年4月下达了《安庆市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房屋拆迁认证办法》(以下简称51号文),该文件中规定拆迁区域内生产经营性用房认证要符合1990年前开业的规定,该条文使大多数农民养鸡场都成为了“非法建筑”。 

    问题的关键在于,位于大湖风景区内的圣埠村2005才被划归宜秀区,之前一直是农村,至今村民的菜农身份还没有改变。他们的土地性质是集体承包土地,并不属于《城市规划法》调整的范围,如今以《城市规划法》的实施时间点来界定,是否合理呢? 

    记者咨询了建设行业内有关人士,他们认为安庆市出台的51号文以1990年4月1日实行的城市规划法为划分生产经营用房合法性的时间点,这本身就存在不合理之处。1990年时,大湖区域都属于郊区,根本不在城市范围内,以《城市规划法》作为18年前建在集体土地上的养殖场的合法性认定依据,太过于牵强。

    赵勇等宜秀区有关负责人均将此认证责任推到市法制办头上,他们表示在制定51号文的时候,他们也认为这个补偿标准太低,曾向市里反映过村民的实际情况,无奈市法制办并没有听他们的建议。

    51号文显然无法推行下去。为此,安庆市“双百”指挥部又在2007年7月23日形成了一份“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生产经营房拆迁认证有关问题的纪要”(以下简称8号纪要),该文件中改变了1990年前开业的标准要求,改为2007年1月15日之前已经取得法定生产经营证照并经年检一次以上,且实际连续用于生产、经营的合法房屋,仍按住宅房屋认证。

    8号纪要中规定了相关补偿标准:经营性用房按建筑面积550元/平方米;生产性用房框架结构按建筑面积710元/平方米、砖混结构57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450元/平方米、其他建筑结构24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同时对生产、经营用房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一次性按照建筑面积1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

    令人费解的是,在以上补偿标准后面又加了一条“从事农业养殖业的房屋,依据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执业证照或由其出具的证明,经区政府见证和认证小组认证后,其拆迁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助总包干费用按照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确定。”会议纪要的名称为“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生产经营房拆迁认证有关问题的纪要”,农民养殖用房要么属于生产性用房,要么属于经营性用房,如此单列出来给予远低于前两种性质房屋的补偿标准,是何用意?

    2008年7月11日,宜秀区大桥街道圣埠社居委(原村委)出台了“关于大湖风景区圣埠社区养殖户房屋拆迁补偿政策及标准的情况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该“说明”表示,大桥街道在执行51号文和8号会议纪要的基础上,制定了该地区的养殖户拆迁补偿政策:砖混结构21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130元/平方米,简易结构90元/平方米。

    “说明”一出,村民不胜诧异!

    据村民反映,安庆市其他区涉及到大湖风景区的养殖拆迁户均按照市里统一规定的“砖木450元/平方米,砖混570元/平方米”的标准执行了,为什么单单宜秀区大桥办下属的圣埠村却要执行如此之低的标准呢?

    记者采访宜秀区副区长赵勇时,他说区里是依照市里8号会议纪要中关于农业养殖用房的哪一条规定制定的标准,区里没有过错。钱不是宜秀区出,他们没必要故意降低村民的补偿标准。

    据悉,安庆市“双百”拆迁补偿款是??实财产损失情况就可以。具体拨款程序是,拆迁地区政府将本区内的拆迁户情况上报,市财政通过城投公司将补偿款拨付到区、街道办,然后分给村民。

    查吉根告诉记者,杨小梅等9户村民的养殖房不符合51号文的认定条件,也不符合8号会议纪要的规定,至于210元/平方米的补偿标准,还是大桥街道办主动为其申请、争取的,否则根本不应该给予补偿。

    另外,村民告诉记者,村委给他们的土地补偿费用是每亩地1.339万元(包括附属物、青苗费),而附近县里的补偿都已上万了,他们的土地是国家一级土地,这个标准肯定是太低了。但因为圣埠村委发这笔钱的时候也没有签什么协议或什么手续,村民又不知道上面究竟给补偿多少,落实到承包土地的农民应该是多少,就先收下了这笔钱。

    农民生计难题

    刚刚闭幕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在2020年实现农民收入翻番,其翻番的依据就是要保护农民的财产权,让农民在土地流转和土地承包经营中获得收益,其任务艰巨,实现的基础就是各级政府对农民利益的重视和维护。

    然而,从安庆市大湖风景区拆迁个案中,我们看到的仍旧是政府规划中不考虑农民生计问题的情况。假如政府在规划所谓的风景区时,能适当考虑一下风景区内靠养殖为生的几十户农民的利益,为他们规划一块土地来做养殖基地,岂不是可以一举两得? 

    一户村民介绍说,当下正是鸡蛋好行情时机,安庆市的一多半鸡蛋需要从外地调运,菱湖地区村民养殖场所产鸡蛋一直是供不应求,即使在鸡蛋行情最差的年头,这里也没发生过杀鸡情况。 

    一位姓杨的村民说,他家养了2000只鸡,每天产蛋约120公斤,按照每斤鸡蛋4.00元计算,他们家每天卖鸡蛋收入960元,净利每天300元左右。如今他家虽然在养鸡场强拆之前将鸡转移出来,但是至今没有找到地方将鸡转场,每天只能将鸡暂且寄存在别人家里,不仅没有办法规模产蛋,每天还要搭进饲料钱700多元。   

    向记者投诉的几户村民还列出了详细的账目,上面详细记录了每户养殖房屋当年的建造成本,购置养鸡笼、电扇、饮水咀等费用,加上被砸死、砸坏的电视机等家具的损失,五户合计170多万元,每户平均损失在35万元以上。如果按照办事处的补偿标准,平均每户只能领到五六万元的拆迁补偿费,加上按照村委定的每亩1.339万元标准折算的每人不足5000元的土地补偿费用,够干什么呢?几十个村民扶老携幼站在一片废墟前,双眼含泪,痛苦而无助!    

    这些养殖户家庭基本上都是上有老、下有小,刘登本家有81岁老奶奶,杨小梅家最小的孩子才70多天,还有的家庭有两个孩子在上学。老人养老看病、小孩上学,都依靠养鸡场。如今,养鸡场没了,今后的生活怎么办?   

    为了讨个说法,他们四处上访,安徽省委省政府、国土资源厅、省公安厅、安庆市宜秀区信访办、安庆市政府,他们先后上访了十次之多。可至今也没有得到合理的说法。几户农民望眼欲穿等来的一份“关于杨小胜等信访事项的复合意见”,盖的是宜秀区政府办公室的章,落款日期是2008年8月28日,但上访信的提交日期是2008年8月29日。上访信没收到,复核意见就出来了,看着“复核意见”几户农民哭笑不得!

    当下杨小梅等养殖户除了要争取自己的合理补偿外,更关心今后的生活问题。刘登本已经养了十几年的鸡,而且专门去上过培训课,如今没有了养鸡场,他都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是政府规划一个风景区重要,还是几十户农民的生存、就业重要?安庆市政府在规划大湖风景区时,是否将农民利益也放在天枰的另一端加以衡量了?

    赵勇称,为了解决农民就业问题,安庆市在繁华地区规划了80亩地让大桥镇圣埠村搞其他产业,准备做个产业园。但是村民们告诉记者,那80亩地是市政府规划的一个产业园,与村养殖户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安庆市搞“双百”工程,做城市公园,无非是想提升城市价值,吸引更多的人来安庆,但是如果安庆人口达到100万,其中少不了郊区农民进城带来的人口红利,如果不使农民切实富裕起来,又怎样能有效增加城市人口的消费力呢?所谓城市价值得到提升后,几十户养殖专业户的生计问题谁来管呢?

    记者希望联系到安庆市有关领导,以核实宜秀区将所谓认定标准责任推到市里的说法,但截止记者发稿时,安庆市有关领导的电话或者没人接听,或者无法接通。

    不管如何,我们都希望这个事情能有个满意的结果。当前,举国上下都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百姓利益无小事,解决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让每一位社会成员都切实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实惠,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会和谐。真的不希望在十七届三中全会刚刚闭幕之际,全国又多一起肆意侵犯农民财产权的案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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