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抗震救灾 中国地产业在行动
5月14日,深圳市国土与房产管理局公布了《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8~2012)》(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从2008至2012年的5年内,深圳市拟建各类住房59.7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达14.7万套。
《规划》特别提出:“保障性住房供应套数达到年度住房供应套数总量的20%以上。”
当地业内人士认为,本次深圳重新制定规划,与去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建设住房保障体系的“24号文件”不无关系。“过去几年,深圳市一直处于房价高涨的风口浪尖上,自然在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面具有更大的压力。”
“在新规划中丝毫看不出将放松调控的迹象,反而对保障性住房比例的明确规定,显示出政府实施公共住房政策的决心,深圳的房价几乎不具有反弹的机会。”深圳市黑马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朱建烽认为,《规划》对“十一五”后期和“十二五”前期的深圳楼市具有综合调控作用。
保障住房供应比例达20%
2006年9月,深圳市曾出台《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提出在“未来5年内,深圳市规划建设各类住房69万套,其中政策性住房14万套。”
本次《规划》则提出,深圳市未来5年将建设各类住房59.7万套,其中保障性住房14.7万套(总建筑面积740万平方米)。住房建设总套数虽然有小幅降低,但保障性住房却增加了0.7万套,较前几年建设规模有大幅提升。
根据《规划》,未来5年深圳特区将建设商品住房1.7万套,建筑面积共计148万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2.3万套,建筑面积共计118.2万平方米。
对于新建住房的标准,《规划》也做出了详细规定:“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必须坚决执行‘90/70’政策;凡新审批、新开工的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一律不超过6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一律不超过50平方米,廉租住房单套建筑面积一律不超过40平方米。”
《规划》同时强调:“规划期内新建保障性住房重点安排在深圳市近期重点发展地区、重点产业园区、特区周边和轨道交通沿线等交通、生活便利的地区。”
根据《规划》,深圳特区外规划建设的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在套数和面积上都超过全市规划总量的90%。
2008~2012年,深圳特区外规划建设商品住房43.3万套,建筑面积3815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12.4万套,建筑面积621.8万平方米。
在未来深圳市住房分区布局上,《规划》提出,福田、罗湖等中心区将适度提高住房供应量,积极建设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等多种住房,形成综合性居住区域。
为适应目前四大新城建设启动、轨道交通全面开工的形势变化,《规划》提出,特区外轨道沿线也将成为近期住房建设的主要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