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作为城市的重点发展区域之一,裕华区承担着征用土地的艰巨任务,探索出一系列安置失地农民的方式,实现了加快城市发展与保护农民利益的“双赢”。近日,记者走入城中村,走近失地农民——
作为省会发展的重点区域之一,裕华区承担着东南分区开发建设的浩大工程,也承担着征用土地的艰巨任务。区长赵宏魁介绍了东南分区征用土地的基本情况:“东南分区总占地面积16.24平方公里,规划面积24359亩,需要征用土地1.1万亩。目前,首批2140亩已顺利统征,第二批1824亩进入了最后的实施补偿阶段。第三批2852亩国务院已经批复。这三批统征地一共涉及10个村,预计新增失地农民2.2万人。”
近几年来,裕华区结合自身实际,按照“合理的补偿,直接的受益,广泛的就业,永久的保障”的工作思路,变单一的货币安置为多元化安置,变补偿式安置为开发式安置。
①货币安置:现金补偿让心里有了底
记者在裕华区采访时,发现每家每户都有一本《东南分区开发建设宣传画册》,里面用卡通画的形式对土地统征政策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关于土地的补偿标准,裕华区是按照市政〔2002〕30号《石家庄市征用市区集体土地暂行规定》执行的。失地农民拿到手的现金补偿到底有多少?记者了解到,大马村每人3万元,位同村每人4.9万元,塔冢村每人2.2万元,南栗村每人4.8万元。
区土地城建中心主任狄增建告诉记者,裕华区在对被征地农民实施补偿时,坚持了两条原则,一条是“就高不就低”,比如大马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应控制在一亩19─25万元,裕华区执行的是“高限”即一亩25万元。河北科技大学新校区征用南栗村土地2102.9亩,按照《暂行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应控制在一亩8─13万元,按照“低限”实施货币补偿的话,总金额为1.68亿元,按照“高限”总金额为2.73亿元,最后依旧执行的是“高限”,在现有的政策空间最大限度地做到了“让利于民”。第二条原则是“就快不就慢”,确保征地补偿款及时足额发放。首批统征2140亩土地时,区土地城建中心在与被征地村签订征地协议后3日之内,一次性将征地款5.32亿元全部补偿到位。2006年,为及时兑现第二批统征地补偿款,区土地城建中心再次拿出2.75亿元。这一切是在经营性用地还没有上市交易、政府还没有获得级差收益之前所做的事情。这个资金“缺口”是由区土地城建中心向银行贷款弥补上的。狄增建说:“区土地城建中心当然要负担向银行‘还本付息’的压力,但是可以把这理解为和谐的成本,我们必须承担。”
现金补偿让失地农民“心里有了底”,但是,仅仅靠这些补偿金,没有其它收入来源,只能“坐吃山空”,按城市的生活消费水平,也维持不了几年的时间。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裕华区为失地农民捧出了多渠道安置的“套餐”。
②就业安置:像城里人一样有了“工作”
4月5日,在东岗路上的丁香园里,人们悠闲地享受着春日的阳光,这个公园成为附近居民休闲的一个好去处。